第三百一十二章 奉取翁

普罗之主 沙拉古斯 1894 字 3个月前

“这是旧时候的一首歌谣,说的是奉取翁的习性,在索要报酬之前,必须先把规矩说清楚,说不清楚不能动手。”

“这是奉取翁的习性?”

“不是习性,是法则,不光是奉取翁,所有的奉修都遵守这一法则,

奉取翁是高层奉修所化,看这魂魄的成色,这个奉取翁应该有八层了。”

“奉修是什么道门?”

“专门靠奉献修行的道门,奉献一次,索取一次报酬,

奉取翁受新地浸染,情况特殊,至少要奉献三次,才能索取报酬,否则会遭到修为反噬,

这东西见新地十分罕见,相公是怎么遇到他的?”

“他弄了个女人来骗我,我没上当,他又搬石头给我坐,又拿树枝给我当拐杖,又弄了阵风帮我擦汗,说是有了三次……”

奉取翁一阵挣扎,李伴峰提醒道:“娘子小心,这老东西速度很快。”

“他出手不见得有多快,脚步的确快,但也分对谁,这是奉修的技法,叫做讨债追命,凡是收了他奉献的人,都会被他穷追不舍,

相公,你能和他周旋这么久,脚步也不慢呀!”

呃……

李伴峰赶紧岔开话题:“娘子,你看他写了什么字?”

“没什么好看的,无非又是写他的那些规矩,这些规矩不一定非得念出来,写出来也行。”

“写出来给谁看?咱们不看,他的技法也不灵呀。”

“不是写给咱们的,奉修念经,都是念给自己听的,得他自己听得明白,技法才能有用,其中的缘故,小奴也说不明白,只知道这个道门,很考校心性。”

唱机吃完了魂魄,洪莹从奉取翁身上取了些血肉,涂在了枪尖上。

涂过之后,枪尖更显得红润了。

她想问问李七好不好看,却听到李七又在和唱机嬉闹。

听着唱机的笑声,貌似李七还在蹭唱机的肚皮。

洪莹吃完了,钟摆和耳环一起冲了上去,唐刀也不甘示弱,抢下一块血肉就跑。

判官笔哼了一声,想吃,却又懒得动。

酒葫芦和老茶壶各分了一口,唱机取了些鲜血,淋在了胶布上,原本用了一大半的胶布开始迅速生长,很快长成了满满一卷。

放映机长叹一声道:“你们为什么如此残忍!”

他放出了一个姑娘,替他割了一块肉,放进了胶片室里。

手套连连摇头道:“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进了三房,关上了房门,趁着没人注意,吐出了一块肉,兴奋的直哆嗦:

“这块肉最好,那群颠佬颠婆都不懂!”

洪莹默坐片刻,忽然觉得身体有变化。

良心在长,桃子在长,修为也在复原。

“我说你们怎么都这么贪吃,在这屋子里吃血肉,确实大不相同!”

洪莹冲上前去,和众人抢在了一起。

李伴峰割了一块肉,留给了梦德。

“这一战,你有大功,之前洪莹打你的时候,手重了,不要记恨。”

梦德捂着桃子,一脸委屈道:“主子也不说给我揉揉。”

“呼呀!”唱机怒道,“贱人,还想讨打么?墙上挂着去!”

一家人吃饱喝足,奉取翁所剩无几。

李伴峰抱来了红莲,放在奉取翁旁边:“吃吧。”

红莲颤抖了片刻,展开了花瓣,似乎对唱机说了些什么。

唱机不耐烦道:“知道了,血肉少了,丹药自然就少了,不会怪罪你的。”

红莲很生气,李伴峰皱眉道:“不吃算了,留给他们当下顿。”

红莲没再犹豫,把奉取翁收了,一滴血都没留下。

唱机提醒道:“相公,这奉取翁什么来历尚不知晓,在小奴印象里,平白无故不会遇到这东西,相公要多加小心。”

是该加些小心,之前是鼻涕虫,现在是奉取翁,哪来这么多高层次的游怪?

而且这事还没打扫干净。

李伴峰问放映机:“奉取翁的模样记住了么?”

PS:还有谁没打扫干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