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王都城里的突厥人

且隋 玄武季 2568 字 1个月前

说完,却不问阿布要吃多少,就朝摊子后面的门面房高喊一声:

小主,

“卓雅,个样子地,来上一串,中原小伙吃他哈!”

阿布正在疑惑,便朝那门面房的门帘处望去。

门帘一挑,阿布便觉眼前一花,心头突地一跳,犹如一道阳光突然出现在眼前。

只间一个明眸皓齿、肌肤赛雪、身材窈窕的突厥少女,笑意盈盈地端着一个大木盘走了出来。

温璇!

阿布差点叫出声来。

然而,细细看那姑娘眉眼、身姿,却又与记忆中的温璇不同。

难道你也来个白龙鱼服?

这突厥女装,与男装大体相似,也佩匕首、着靴、衣袍,只是更为精巧。头上、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身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金银饰物,很是富贵晃眼!

“这风格,却完全不像是温璇的样子啊。”

“可,自己才认识那未来的媳妇几天?”

阿布不由在心里嘲笑自己,因而看那姑娘更是仔细。

阿布的样子,本身就有点像暴发户儿子,看着蠢笨而粗俗,所以立马就招来了反击。

那姑娘,走近阿史那老爹,却见一个样貌丑陋的家伙,直勾勾看自己不放,于是便立即改了笑意,恶狠狠的回瞪过去。

不想,估计是人太美,这狠瞪的样子也是极具风情,反而引来过往和被美色吸引住的人的欢呼。

这一欢呼不要紧,只把那姑娘羞了个大红脸,急急地将肉盘放在桌子上,就一跺脚转身跑了。

临走,还不忘朝阿布白上一眼,唾道:

“死狗!”

阿史那老叔看了,不由哈哈大笑,对阿布说:

“怎样?年轻人,我的卓雅可是我们突厥人的冬夏之花!看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突厥人豪爽,可不会像受汉家文化熏陶的人们那样,认为女子在徳不在色,颜值需要懂得掩藏。

他们认为,自己的妻子女儿美艳,受人夸赞,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狠不得就像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金镯子、指头上的宝石金戒,统统展示与人。

“大叔,你的女儿真的像冬天里的玫瑰,夏天里的雪莲,让人过目不忘啊!”

“有这么美丽的女儿,大叔,你真是天底下最最富有的人!”

阿布也很懂突厥人的德性,于是也真心实意地将赞美和马屁奉上。

突厥大叔听了,又是一阵大笑。

“你这小伙子真正会说话,可惜,只有我的卓雅愿意,才能带着你的彩礼到我的门口!”

阿史那大叔不无自豪地朝着有些痴呆的阿布笑道。

阿布连忙纠正心思,跟这位阿史那大叔聊了起来。

原来,大叔叫阿史那辛明,世代居住在阿尔泰大山附近的大草原。

因为喜欢游行天下,于是三年前便带着自己的小女儿阿史那卓雅、两个使奴,一路东行来到高句骊的王都城。

那个帅点儿的叫阿比措,丑点儿叫奥比都。

来的时候带着大量的皮货牛马,处理完后,便用祖传烤艺开了家突厥烤肉店。

因为是独家生意,因此日子过得颇为滋润惬意。

今天时间尚早,客人不多,恰好就遇见了乔装的阿布契郎,于是叫随口一喊便成了买卖。

阿布是个不差钱的主,就让阿史那老板见好的就上。

不一会儿,什么突厥马奶酒、突厥烤肉串、中原的花茶……就满满摆了一大桌。

纵是阿史那老爹见过客人无数,也没见过这么豪气的。

这能吃得下吗?

可阿布还是照点不误。

他一边抽出自己随身的狗牙,就开始边切肉边和阿史那老爹聊起来他们突厥人的各种风土人情和传说。

因为,在阿布对自己的设计中,突厥人生活的地方,自己一定要去看一看,耍一耍。

这样,才不负自己穿越一回,重生一回。

中国人的地盘,自己都得用脚步丈量!

正在聊得起劲的阿史那老爹,看见阿布手中模样古怪、黑不溜秋、却显然锋利无比的匕首,不由大赞:

“小伙子,你这攮子不错啊!这样子古怪啊!”

那当然喽,这款刀,就是后世的“指挥官”这款战术刀,可谓大名鼎鼎。

设计之初就是专门为“特种作战”量身打造,身上可有太多的神秘力量,一经问世就被各国“特种部队”青睐,比如“三角洲特战部队”就指定必用“指挥官”做战术刀。

做为一把“综合利用性”极强的特种用刀,有波浪刃型和锋利锯齿,可“锯”可“切”可“割”可“刺”,不仅能为野战小队提供特殊支持,而且在近身搏斗中能给敌人造成不易愈合的伤口。

阿布一听阿史那老爹的话,知道他也是好刀之人,于是就用手巾擦拭干净,倒转过来将刀柄递给阿史那老爹。

这个时代,随身的小刀子,就相当于后世的筷子,甚至比筷子的用途更为广泛。

怎么说呢?

如果说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把自己的小刀子,生活会很困难。

再穷的人,身边也会有一把不同材质和水准的小刀;到死的人,最后留在身边的一定有一把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