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绮南与林霜刚要生气,却听到郑文道…“我想去打工,赚钱,我想……”
郑文夹起一筷子青菜:“我想吃肉。”
一阵沉默。
林绮南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吃着饭。
她在一家工厂做缝纫工,工资4000,郑文和郑兰都很听话,会走路时便不需要林绮南操心,也没办法,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绮南晚上会到饭点洗盘子,到10点,每个月给1500。
省吃俭用,把三个孩子养大。
可,心理工作,孩子的未来,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看向林霜:“你校长给我打电话了。”
林霜点了点头。
“你明天继续去培训,我给你报了【哥布林杀手】公会的培训。”
林霜一愣。
哥布林杀手公会的培训,可是要5万块!
林霜连忙问道:“妈,钱交了吗?”
“交了。”
“那就去退了。”
“吃饱了。”林霜站了起来,“我……先去找工作,小文你继续上学,别让我找你单练,放心吧,三天之内,让你吃上肉。”
不知为何,虽然弟弟妹妹心里认为哥哥林霜不是个赚大钱的人,如果想要让郑文吃上肉,只能去做最底层的体力活。
但有了林霜的保证,空气中不安、焦虑的气氛,消散了许多。
这时,妹妹似乎反应了过来,她一本正经的放下筷子,双手并拢在桌子前,稚嫩的嗓音蹦出了五个字:
“我也要打工!”
……
一晚上的时间,林霜一边冥想恢复精神力,一边召唤哈迪奇。
到了凌晨1点,林霜才召唤完毕。
昏沉的睡去。
梦里,他看到自己在无边的乐土里挽着山暮的手奔跑,身边都是他的好朋友,养父母坐在树下乘凉,养母云香梅举着草帽吹着风,细密的汗珠在她的头顶,看起来,她很年轻,是林霜从未见过的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