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隐龙山庄(下)

萧山异志 南波湾的NO1 2654 字 2个月前

回到上面,梦瑶起身说道:“两位哥哥可真厉害,从这儿看过去,真是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了!”李浩洋调侃到:“那是,多亏有我梦瑶妹妹在这上面看着,不然哪能伪装得这么好呢。”凌云在一旁偷笑,梦瑶则说道:“你们两个大男人,还指望我这个小女孩帮你们做这苦力么?”李浩洋正待说话,凌云却说道:“好了,你俩就别再斗嘴了,这都午时了,我都要累死饿死了,咱们还是吃点东西再说吧。”

梦瑶摸了摸肚子,说道:“是啊,我看都已经看饿了。”李浩洋则说道:“不行,那屋里还有几具骸骨没有埋呢,咱不能拿了人家东西,还不管人家尸骨!”顿了顿,接着说道:“要不这样吧,你俩去生火,将那些肉再放火上烤一烤,我先去将内屋的那些尸骨给葬了!”

说干就干,几人回到庄园内,李浩洋将刀交给了凌云,凌云和梦瑶往前院去生火烤肉,李浩洋则到后面的屋子里搬那些骸骨去了。

又忙活了一阵,总算把屋里的白骨全部给埋了。受凌云的影响,李浩洋也从这些尸骨身上扒拉下来不少好东西,他来到火堆旁,凌云和梦瑶早已吃上了烤肉。凌云见李浩洋回来了,递给他一个鸡腿,李浩洋伸手结过,用牙咬住。然后从怀中掏出在那些白骨中摸来的东西,拉起凌云另一只手,塞到凌云手中,说道:“小财迷,这些都归你了!”凌云楞了一下,看着手里的戒指、耳环之类的,惊喜地瞪大眼珠说道:“嘿,洋哥,你也学会从死人身上找宝贝了呢?”李浩洋不屑地说道:“还不是为了你?”然后又指着前面的地面,说道:“这儿还有几十具白骨,你要不要挨个搜一遍啊?”凌云将东西收入怀中,嘿嘿笑了几声,说道:“那倒不必了,都烂成泥了,有也找不到了,这些加上之前那些,已经够了。”说完,继续吃起了手中的烤肉。

三人简单吃过午饭,便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去。正要动身,凌云突然想到个问题,对李浩洋说道:“洋哥,那些金银倒是藏好了,我身上的这些细软也好处理,可这刀剑,如何能够掩人耳目?”李浩洋听了,也觉得这事比较棘手,埋了吧,这么好的刀,就是用来切肉砍骨头也是极好的,丢了吧,却是便宜了他人,思索了片刻,他对凌云说道:“现在已经过了正午,等咱们回到杨仙岭,天就已经黑了。咱先在杨仙岭小屋休息一晚,明日先去你家,瞅着你爷爷不在家,你便拿着刀剑进屋,先藏到床底下去!”凌云说道:“这倒是行,可这能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呀,留着不用,和丢了有什么区别?”李浩洋接着道:“先藏起来,咱们回去以后,再找铁柱叔给咱俩打两把一样的,平日里带着出门,就说是铁柱叔给咱俩打的,咱俩自己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就行。”凌云听了,给李浩洋树了个大拇指道:“厉害啊,洋哥,没想到你还有这心思。”梦瑶也附和道:“浩洋哥哥,看不出来你看上去五大三粗的,心思可比我都细呢。”李浩洋假装生气,怒目圆睁道:“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梦瑶说道:“听不出来吗?当然是夸你了!”李浩洋笑着说道:“就当你是吧,看在你这么懂事的份上,下次还带你来这儿玩!”梦瑶吐了吐舌道:“我才不要再来这鬼地方呢。”李浩洋没有再搭理她,起身对二人说道:“走吧,该回去了,若是再耽搁下去,天黑前就赶不到杨仙岭了。”

来福一狗当先,走在三人前面,还是本着“能者多劳”的原则,李浩洋将那只小鹿扛在肩上,左手提着他的大刀,跟在来福身后。梦瑶则两手空空,只是拿着一个已经没有水的竹筒,走在三人中间。凌云背着箭篓,肩上挎着两把弓箭,一手提着没吃完的烤肉,一手拿着剑跟在最后。

三人顺着阶梯刚走下山坡,说笑着往回走,却未发现他们方才停留的地方,竟然站着一只足足有两米高的巨狼,两眼直勾勾的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待他们走远了,那巨狼才转过身,飞奔几步,纵身一跃,消失在了后山之中。

凌云他们一路上说了些回去后的打算,以及如何隐瞒关于在绝龙岭中所发生的一切。为免节外生枝,三人一致决定,不只是关于那几箱金银的事情要保密,三人到过绝龙岭的事情,都不能说与任何人知晓。

次日,他们回到白云村时,已是过了午时,本想按照原先的计划,让凌云去藏刀剑,却发现凌老头在家中。三人只好临时商定,以需要凌老头一起解剖小鹿为由,李浩洋和梦瑶将凌老头挡在了门口,凌云则趁机绕过三人,在门口卸下身上的弓箭等物,摸进入了屋中。

凌云将刀剑都藏在了自己的床底下,又找了块破布,将从绝龙岭带回的首饰,包括那块玉佩都包在了一起,一股脑地也塞进了床底下,然后用稻草遮盖了起来。

藏好以后,凌云从屋内走了出来,心照不宣地朝李浩洋、梦瑶两人点了点头。凌老头刚打好一桶水,取了刀,正准备解刨那只小鹿。李浩洋上前止住凌老头,说道:“三爷爷,这些粗活还是让我和我爹来做吧,您就在家休息。说完,扛起地上的小鹿便往外走。凌云则便推说要送梦瑶回家,对梦瑶使了个颜色,匆匆带着梦瑶和来福离开了,凌老头站在院门口,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回去收拾起凌云扔在地上的东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