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人祸生存法则

随着城市失控的愈演愈烈,不通人性黑暗的单纯派,身上早已长满了蝇蛆。

想要在这种环境生存下去,首先就要不把所有人当人,包括昔日的朋友,熟人邻居,甚至是血缘关系远的亲戚。

在求生面前,所有人都变成了野兽,谁也靠不住,见不到人地方反而可以生存下来。

当然这个所有人也包括了自己,不管你之前是什么身份,高低贵贱贫富美丑,这个时候,你就是一只动物,跟流浪猫,过街老鼠没区别。

所以什么东西都要吃,哪怕上边沾满了污垢人血,什么水都可以喝,屋檐滴露的脏水,地上混着泥土的水洼,也别去嫌弃,蟑螂老鼠,蛆虫那更是好东西。

这个时候就不要去想什么养生了,真吃坏肚子,又或是中毒了,病死也算是求了个好死了。

可千万不要被那些游走在街道上的家伙找到,真落到那些畜生手里,一定要豁出命去跟他们拼,就算死了也拉几个禽兽垫背。

有的男人以为打不过就加入,也学着那些清道夫,拿着砍刀混到畜生的队伍中去。

可惜随着食物越来越少,这些家伙才不管是不是自己人,发起疯来,见人就砍,很多自以为厉害的男人,仗着身强力壮,还想收拢那些暴徒,当个山大王什么的。

也许弯腰捡东西的时候,脑袋就被旁边的暴徒砍掉了,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这样的乱世英雄了,史书上记载的那些号令群雄的豪杰,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这里现在是一个,没有法律道德的地方,一切都是以人类最原始的兽欲在驱使。

城市里的居民分成了两派,一方放弃人性的就当捕猎者,另一方只想苟且偷生,不敢杀人,不敢见血,连死尸都害怕的,就当猎物。

当猎物的群体,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藏起来,而要当捕猎者,就必须告诉见到的其他人,自己是不好惹的。

手上拿的武器,一定要让别人看到就觉得残忍,比如钻头,切割机,铁榔头,尖嘴镐头之类的,要让人知道,对付自己这样的人,指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除此之外,就是用受害者的某个身体器官当装饰品,有的人脖子上就会挂着一串眼珠,又或是腰间挂着几颗剥了头皮的脑袋。

只有这种展露出恶魔本性的家伙,才配享受自由,随意游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搜寻物资,沐浴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