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窃以圣朝天威,灭此小丑,除僭号之洪秀全外,其余皆可不必献俘;李秀成自知无可赦,在途或不食而死,或夺路而逃,或为余贼强劫,均为隐然巨患。
询问李秀成权术要结,颇得民心。城破后,窜逃乡间,乡民怜而匿之。萧孚泗生擒李逆之后,乡民竟将亲兵王三清捉去,杀而投诸水中,若代李逆报私忿者。李秀成既入囚笼,次日又擒伪松王陈德风到营,一见李逆,即长跪请安。
臣闻此二端,恶其民心之未去,党羽之尚坚,即决计就地正法,遂于初六日执行。
伪天王两兄,虽据李秀成供,在贼中暴虐专权,而如醉如痴,口称天父不绝,无供可录。因其抱病甚重,已于初四日先行处死矣。
又钦奉谕旨:洪秀全尸身觅获后,锉尸枭示,仍传首于被害地方,以雪众恨。钦此。
臣细观洪逆尸身,遍身皆用绣龙黄缎包裹,缠脚亦系龙缎,头秃无发,须尚存,已间白,左股右膀肉犹未脱,乃戮尸,举烈火焚之;残骨掺与火药弹中,开炮轰于天际。
有伪宫婢者,系道州黄姓女子,即手埋逆尸者也。臣亲加讯问,据供,洪秀全生前,经年不见臣僚,四月二十七日因官军攻急,服毒身死,秘不发丧。而城里群贼,城外官兵,宣传已遍,十余日后始行宣布。
所有伪玉玺二方,金印一方,臣当专差奉送军机处,俾方略馆有所考焉。
历年以来,中外纷传,逆贼之富,金银如海,乃克复老巢,而全无财货,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闻之事。目下筹办事宜,需银甚急,为款甚巨,如抚恤灾民,修理城垣,驻防满营,皆善后之大端。其余百绪繁兴,左支右绌,欣喜之余,翻增焦灼。
慈禧太后接奏,怒曰:金陵全无财货,曾氏兄弟欺君罔上,信口雌黄。
恭亲王奕訢道:事不宜迟,速速密谕官文、僧格林沁、福明阿、李昭寿等早为预备。
慈安太后道:牵一发而动全局,此万万不可!金陵虽克,余孽未尽,财散人聚,且观曾氏作为。
慈禧太后道:先发伤人皮毛,后发制其死地!杀人须诛心,杀鸡为骇猴,此事不宜迟,速发上谕: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今据奏称,城内并无贼库,自系实在情形。惟帑藏空虚,兵饷匮竭,而善后应办之事尚多,应如何筹策万全之处,该大臣仍当悉心经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