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刘家村灭门案(直接线索)

新乡往事 冷殇1997 2195 字 2个月前

“想,继续想。想到了,我给你个能直接转正的申请表。”

曹所长气定神闲的样子,让身旁的同事无比佩服,这种英雄气概都来自于他的自信。在此之前,他得到的情报比抓到凶手更加劲爆,这都归功于这些孩子。

新乡镇当地有个厉害的学生,外号叫做“当代小诸葛”。当时还是高中生,男,16岁,名叫孙维民。像什么机智、果断、勇敢……这些词来形容他都是侮辱他,因为他付出的比这些无用的形容词要好的多。他目前最信任的是姓曹的警察,他的全名叫曹利德,都是新乡镇本地人。

这一次机会,是孙维民自己争取的。他不断的搜集线索,照片、录音、录像。每一个细节都做了笔记,在最危险的地方走进去再退回来。九死一生只为了一件事——证据确凿,让敌人插翅难逃。

在灭门案发生的第二个星期,就有一个人找到了孙维民,这人对他行踪很是了解。从两个人的对话看来,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就能解决。

这个人没有废话,直奔主题的说:“你知道这么多,你知道你在干什么?”

孙维民没想那么多,只是说:“我和你不同。”

这个人表示不屑一顾,语气中带有好言相劝的意思,面无表情却字字珠玑的说:“那好,我跟你打个赌。你现在知道的,也就是万分之一的答案而已。没必要那样的煞费苦心,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你自己。你最终会被自己释放的能力反噬,不相信我的话,那咱们就拭目以待吧!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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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民和刚刚的态度一样,他表示:“那好。你也不要自以为是,你那天命劝诫我,本身也是自我提醒。”

这个人也没有阻拦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说:“行吧。我也不拦着你,你把你那所谓的重要情报,如实的传递给警方。等他们介入调查令的下达,有什么结果出来,也希望是你自己认为的那样收场。”

看着那人骑着摩托走了,孙维民嘴角露出浅浅的微笑。

摩托车骑了没一会,突然看到有三个孩子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这一下子他猝不及防。带头的那个孩子他不怎么认识,旁边有个瘦高个他熟悉的不得了。还有一个胖孩子怎么回事?不得不重点提出来说一说,实在是过于勇猛,撇下自行车,从地上随意捡起一根棍子。

他自信的心想,我骑个摩托车,你们骑的自行车。殊不知那孩子们的心里怎么想的,光脚不怕穿鞋的,人多势众打你一个绰绰有余。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看着那小子来势汹汹,这人也是为了自保才不会惯着他,上去就是一个左正蹬,直接干翻了他。那两个孩子看小胖子不敌,也加入了战斗。瘦高个骑着自行车冲过来,直接撞到这个人;瘦小个顺势也骑着自行车来到这个人的面前,上来就是一个大摆拳,正好打中了他的腹部。

虽说是孩子,可是寸劲力量不小。由于是属于借力打力,这个人的肚子受到了重创。还好打架经验比较丰富,挨打的次数比较多,恢复状态也很好,不然这一下就该倒下了。

这个人深知,此地不宜久留。如果这样持续打下去实在没意思,赢了,没地位;输了,很丢人。还好他带了头盔,打了几个回合都没掉,很好的保护了自己,没有被任何人识破。

他快步走到摩托车旁,扶起车来。用力的踩几下油门,车子一发动。

“嗡嗡嗡~轰隆隆隆……”

霎时间,后面的排气孔浓烟滚滚。他大声喊到:“别挡着我,我要冲——过——去——了!”

孩子们只是愣,不是傻。纷纷闪开一边,任由他去吧。只有小胖子大声喊:“我知道你身上的味道,你别让我逮——到——你!”

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就比小胖子与这人结下了梁子。只认味道不认人,后面几次遇到就会毫不客气的动手,用全力打的那种。至于为什么这么恨他,可能就是这一脚的原因。

总而言之一句话,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没有无言无辜的爱与恨,这是立场的问题,无论是哪一边都涉及舆论。

这个人现在很狼狈不堪,即便是他已经全身而退。车子停在路边,安全帽摘下来放在坐垫上。他捂着胸口咳了几声坐在马路牙子上,心跳一直在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