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盯着天花板看了良久,但是就是一言不发。
于是徐队长又开始发炮:“你的那把刀你不解释一下吗?”
犯罪嫌疑人听到了这话,但他依旧是毫无回应,仍旧在不停的深呼吸。夏探长走过去,俯视着盯住他的眼睛。这种眼神的压迫感,让犯罪嫌疑人不得不直起头来,此时他的双眼开始流泪。我知道他准备交代了。
终于犯罪嫌疑人开始开口:“我知道这一关是在劫难逃了,我造下的孽我认,只是希望你们审结案子的时候快一点,别让我在牢里遭罪。”
徐队长说:“要求等下可以提,只要是合理的,我们都会满足你。但是事情你得给我先说清楚,那女的到底怎么回事?”
犯罪嫌疑人说:“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们,那房子里的女的就是我杀的,杀完之后我还放了一把火。这事情能到现在才被你们抓住,我也算是满足了。”
犯罪嫌疑人一说出这话,我心里顿时一松,看来我们的判断没错,这坐台女案子就是他做的。
徐队长立即趁热打铁:“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杀的人,既然开始说了,那就原原本本的说一遍!”
犯罪嫌疑人说:“地方就是在新地那里,那间房子是在院子里,里面住了一个女的,大概20多岁。我跟她以前认识,那天我想到她那边去拿几件内衣内裤,但是他不肯给我,还说我变态。我恼羞成怒,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没几下就把她掐死了。”
徐队长问:“你和那个女的认识?那你说她叫什么名字?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犯罪嫌疑人思索了一下,说:“这个女的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和她就是在上次我出狱的时候,我当时坐公交车和她遇到并认识的。”他这话明显是在说谎。
徐队长也不计较这个问题,于是又深挖下去:“这个女的你除了用手掐,其他有没有杀她的动作?”
犯罪嫌疑人于是开始详述他的作案过程,他提到了割走受害人乳房的事情,同时也提到了用刀捅烂受害人阴部的事情。最让我们不可理解的就是,他为什么要把一个手电筒塞进受害人的腹部。
犯罪嫌疑人说:“当时我手上拿着手电筒,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外面有人过来?于是情急之下,我就把手电筒塞进了我割开的女人的肚子里面,我就是不想把手电筒的光透出去。后来我离开的时候,我忘记把手电筒取出来了,于是那个手电筒就留在女人的肚子里了。”
犯罪嫌疑人这话一说,基本和受害人被杀的过程都对上了。尤其是他对尸体的侮辱和亵渎,也完完全全的对上了。那么坐台女被杀的案子是这个犯罪嫌疑人所作无疑了。
审开了犯罪嫌疑人,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朱羽江作为这个案子的主办人,当仁不让的操刀开始给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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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照着技术中队给我们的现场勘验报告,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细节,一一进行对应和印证。
我们提到了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说他把刀放在了自己卧室的衣柜上面,这也就是说我们搜查到的那把折叠刀就是他的作案工具。案子真相大白,也让我们生出很多反思。
首先这个案子,他并非熟人所做,我们侦破前的分析,完全是误入歧途。不仅严重滞后了案件的侦破,更是禁锢了我们自己的思维。当时技术中队也提出了这些合理建议,但是我们轻易的就把它排除掉了。
因为如果赞同技术中队的判断,我们就要和大海捞针一样的大面积行动。这样不仅,我们精力上不够,我们破案的时间上也不允许我们这么大面积的排查。不过归根到底就是我们领导不相信或者说是不敢相信,这起案件是一起偶发性的案件,宁愿相信一定是熟人作案,这样我们花费的精力就少了很多。
但是案件的真实原因不是由我们自己想象的意志所决定的,它是应该什么就是什么,不会去管领导怎么想。
犯罪嫌疑人虽然声称和死者是认识的,但是从他的供述情况看,很明显他这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犯罪嫌疑人这一生也是倒霉的一生,正当热血青年的时候,犯了强奸案,被关了18年。不仅导致自己的生理上有了缺陷,他的心理上也极大的扭曲。这便是他疯狂作案的真实原因,他在被抓后也没有进行激烈的抵抗,可能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