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可是打起来的时候可是一群人都打的,而且互有伤势的,这些怎么掩盖?”
夏探长说:“这个情况好办,只要大家都把自己的伤势不向我们陈述就行了。而且我们给他们封口了,就算真有伤势也自己去解决,否则他们不怕坐牢就来闹好了。双方当事人的家长都不想把事情闹大,能自己看好的伤也不麻烦别人了。就算个别人有困难,这里面好几个家长都不差钱,他们会出手解决的。至于说道怎么会打起来,双方都把原因归结到死者的身上。一说当时死者情绪比较激动,言辞也非常过激,里面还有许多辱人的字眼。他的种种表现引发了犯罪嫌疑人的怒火,再加上他又不合时宜的向犯罪嫌疑人投掷了矿泉水瓶,并差点击中了犯罪嫌疑人,这才引发了双方的冲突。而且当时上前打死者的就犯罪嫌疑人一个人,其他的人只是在旁边互骂,互相对质。后来就是死者和犯罪嫌疑人互殴,犯罪嫌疑人因被死者打了好几棍,情急之下就拿出了放在口袋里面的匕首,然后就捅了死者几刀,最后死者不治身亡。这样一来一场群架就变成了两个人单挑,而且打架斗殴也是因为双方情绪激动导致的,逐步升级才至严重后果。所以这样在场的其他人全都没事了,有责任的,一个被抓了,另一个已经死了。反正这时候你往死的身上按多少罪名都死无对证了。”
我问:“那这么一来,犯罪嫌疑人就要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弄的不好犯罪嫌疑人是要以命相抵的,这犯罪嫌疑人会不喊冤叫屈吗?毕竟事情很清楚就是他的少东家惹出来的,现在全把罪名安在他一个人身上,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犯罪嫌疑人当然不愿意承担所有的罪责,这就需要我们给犯罪嫌疑人弄清楚状况了。首先,这次的事件主角是他老板的公子,也就是这公子有没有事直接关系到老板家的未来。本来他就是替老板看家护院的,现在主人有事他当然要挺身而出,这样老板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家人的,让他在牢里也没有后顾之忧。据说我们在重新取证前,老板已经和犯罪嫌疑人谈好条件了,一次性先补偿犯罪嫌疑人家属两百万,换他一个人把责任挑下来。同时未来,犯罪嫌疑人的小孩上学就业都有老板照顾。你想,我们也和犯罪嫌疑人分析了,如果他不接受这些条件,把老板的公子拖下水,他不仅得不到这些优待条件,更重要的他一样脱不了罪责,该坐牢还是一样坐牢,结果不会比现在要好。最重要的,他自己也清楚,他们一方居中联络就是他自己,他也是本案主犯之一,就算有老板公子分担,他也讨不了好。而且带刀子,包括用刀子都是他自作主张,这事情不能怪到老板公子头上。最重要的是他把老板公子拖下水的话,那么其他参与打架的人也就一个也跑不了,都会被拖下水。你说这些人包括他们的家人是不是会恨上他,万一这中间有些人对他的家里人进行报复,他自己身陷囹圄,又怎么保护他自己的家人。因此我们替他分析透后,虽然他是一万个不情愿,但是形势比人强,他也不得不接受我们的安排,把所有的罪责都担了下来。”
我问:“就算犯罪嫌疑人认了,可是死者家属也没有这么好说话啊?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且还这么年轻,哪能就这么算了。”
“你说的对,这也是本案能够安然了结的关键。死者的损失最大,毕竟其他人不过一些皮外伤。可是有倒是冤家宜解不宜结,死者虽然死的冤枉,但是相应的补偿也是非常丰厚的。首先犯罪嫌疑人这方,那为首的老板一次性拿出了三百万作为死亡赔偿,并且另外还承担了所有抢救和丧葬的费用。叫死者的人的这一方,也没有落下。他们共同凑了两百万给死者家属作为补偿,不过他们提了一个条件,就是死者家属不能再在这个案子上进行纠缠,以免把其他一起参与的人都卷进去。在付这笔钱时候,他们特意留了一个扣,一百万先给了死者家属,另外一百万等案子审结在支付。所以这样一来二去,死者家属就得到了五百万的补偿,这可比交通事故的补偿多的多。使者本身在家里就不是一个省心的主,家长虽然对他的死非常痛心,但是有了这么一大笔的赔偿,心里面也平衡一点,所以也不纠缠这件案件的审理了。”
我说:“那么说起来,这个案件其他一些参与的人都没事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主犯可以逍遥法外了?”
夏探长说:“也不能说的这么难听,但至少是逃过一劫。不过这个案件我们公安局这一关是过了,这接下来的检察院,法院这两关都得过。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每一步都得摆平,否则还是会翻起浪花的。被关进去的犯罪嫌疑人,他老板也是替他请了我们山阳有名的律师进行辩护,再加上打通检察和法院,估计判刑不会太重,至少肯定不会是死刑。”
我说:“那几个在校生呢?他们还继续在学校里上学吗?”
夏探长说:“他们当然不会再在四中读书了,据说已经各自联系出路了,特别是老板的公子,据说已经联系好马上去国外留学了,不在国内待了。免得事情有波折,再被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