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是各探长及各名队员自我做了介绍,当然一下子24个人这么说过去,大家也记不住,不过以后在工作中自然会熟悉起来。
中队重组调整完成,我们迎来了我们中队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城郊派出所的因美容店抢生意引发的命案。
前期我们已经抓了10多个人,但是这十几个人里面并不包括主犯。现在案子已经办理到需要报捕的阶段,可是由于主犯没有,法制科认为这些人犯都不符合报补的要求,认为是证据不足。
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苛刻的要求,要我们中队两天内把煮饭抓获,否则将不予报捕,这些人都会暂时释放。这要求一提出来直接惊动了大队领导,哪有命案的案犯随随便便就这么放了,这要传到社会上,岂不是觉得我们公安局在徇私枉法。
于是大队领导亲自到局领导那边进行解释,但是分管法制的副局长非常的强硬,他认为法制科的判断没错,主犯没有抓获,就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就应该把现有的犯罪嫌疑人先行释放,等到补足证据再抓也不迟。除非我们能够在两天之内将煮饭擒获,否则这批人就非放不可。
后来我们中队通过另外渠道私下去法制科打听了消息,据说这件事情是分管法制的副局长想立威,他的潜台词就是我连杀人放火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不足,照样该放就放掉。你们其他部门办的案子,再大还能大过命案吗?因此让每个单位都得乖乖听法制科的安排,谁要不听建议,就给你的案子进行下走,算不了成绩不说,还给你平白无故增加许多的麻烦。
小主,
如果法治科说的话,能够一言九鼎,也就意味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说的话就是一言九鼎。所以在我们中队这个案子上,他是一点余地都没有留,我们抓不到主犯,他们就把其他的人犯全部释放改成取保候审。
说实话,这个案子的主犯是说抓就能抓的吗?我们要是有线索,能找到这两个主犯,早就动手去抓了,还让你们法制来提醒我们吗?可是我们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都和局长去汇报了,好话歹话讲尽,各种利害也全部分析透,但是得到的结果还是一样,先把其他人犯放了,等我们抓到主犯再进行侦办。
没办法,我们只能先把人犯改为取保候审,然后人暂时给放了。这些人前脚刚放,后脚被害人的家属就闹到了城郊派出所,说我们为什么徇私枉法,把杀人犯就这么随随便便的释放了,一定要我们有一个解释。
城郊派出所当然给不了解释,于是他们把锅甩给了我们刑大,这伙人不敢到我们刑大来造次,就直接跑到了省城,去省城的信访局进行信访,告我们公安局包庇罪犯,草菅人命。
这个事情很快由省信访局转到了我们市局刑侦支队,市局刑侦支队的领导指导,这个事情以后也震怒不已。不仅把我们已经宣布破案的案件重新挂牌督办,并且让我们大队领导以及分局主管刑侦的局领导到刑侦支队去做当面报告。
这个报告可不好做,听我们邵大讲,他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种战战兢兢的时刻。一句话都不能讲错,就算是全讲对了,还是要面对火力的猛突。
最后市局刑侦支队要求我们大队限期破案,否则将对我们的考核加倍扣分。我们大队没有办法,只好领命而来,这样我们中队新成立后的第一个严峻挑战就这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