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摇摇摆摆走了过来,将一张写满字的A4纸当着赵志国的面折好放进了他的口袋里。
“记住了,一会把这张你自己写的纸交给警察。要是还给我耍滑头,嘿嘿,那晚上可不就只是让你抓五十只蚊子就可以了事!”
牢头眯着细长的眼睛比划几下,见事已达成就走了。
这家伙为了能减刑,无所不用其极。在知道赵志国涉嫌弓虽后,硬是强迫赵志国写下认罪书。然后自个儿拿着认罪书跑去警察那边举证,还当了回证人有鼻子有眼的做了一份笔录,陈述赵志国在号子里承认了弓虽的犯罪事实。
以此戴罪立功,获取司法上的减刑。
吃过早饭,一名看守所的管教将赵志国带了出去,走过长长的通道领着他进了一间提审室。
对面坐着两位相识的警官。
赵志国双手递上口袋里的A4纸,木然道:“政府,这是我的认罪书。”
两名刑警相看一眼,年轻的那位喜色于形,握拳于胸前,振奋道:“聂探,就知道是这俩家伙干的!王夏在地下也该瞑目了。”
年纪偏大的那位沉稳许多,此时面色稍缓,朝着笼里头劝道:“赵志国,认罪了就好。法院会给你一条生路,以后在里面好好改造,争取在有生之年回到家乡。”
“好的,政府。”
......
法院。
“咚!”
“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志国、赵辉因起意弓虽被害人...赵志国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志国犯弓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不过此时的赵志国什么都没听到。
他双眼模糊,冥冥之中像是看到了家门口倚在门边的妻子。
她一边摇着怀里尚在嗷嗷待乳的女儿,一边不时朝屋外张望,等着不知几时能归来的丈夫。
赵志国张了张嘴,喃喃道:“媳妇儿,我给你买了台手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