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击覃三江的那天傍晚,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打起来,谁也不知道谁能活下来。
然后黄元就冲我说笑道,说他要是战死了,就让我把他的名字纹身上,让我一辈子都记得他。
他是个乌鸦嘴,结果真死了。
我自然没有忘了这个诺言,让阿庆买了一些纹身机器,由哑巴执笔,将雷哥黄元等人的名字都纹在了背上。
脱衣服的时候我想到了这个细节,不过并没有在意,毕竟这里是岛城,没人认识雷哥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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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说完这番话后,气氛凝固了好大一会。
无论是龙达还是威哥等人,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
怎么说呢?
虽然都是在道上混的,但也分圈子和凶险程度的。
就像捕鱼,在池塘里撒网叫捕鱼,在汪洋里撒网也叫捕鱼。
像龙达这种,就守着一条街和几个场子,我说六分之一都是保守了,在我最顶峰的时候,他的产业规模连我的十分之一都不一定达到。
在我出事的那一年,五个月而已,流水已经破亿了,要是能持续到年底,这一个亿绝对可以完完全全汇入我的卡里。
再加上新东泰的分成,杨梅公司的股份分成,以及青青服装店和富军娱乐城的分成,我自己都不知道能收入多少。
而龙达的这些场子,一年能有一千万进入个人腰包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当然,挣的多凶险也多,敌人也更强大。
像龙达这种,守着大学城的一亩三分地,只要和区里的相关头头打好关系,不犯什么特别重大的错误,一般是不会有事的。
而我就不行了,我占了那么多的资源,又不懂得蝇营狗苟,被人搞是迟早的事。
“嗨!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就是没了爪牙的孤狼,以后还指望在达哥手底下混口饭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