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是我!来吃饭了!”
方显找到他们所住的小巷子,这里有一个他们自己搭建起来的‘小家’。
是用碎石头和碎木头之类的东西搭成的。
虽然并不好看,也并不大,但是至少很保暖,而且可以挡雨。
听到方显的声音,一个小女孩从小房子之中小心翼翼的探出脑袋。
虽然小姑娘看上去也有些消瘦,但是整体看上去比方显要更健康的多。
“哥!”
“嗯!来吃饭!这两个是你的。”
方显将夹肉馍和一个白馒头递给幼小的方琳青。
“哥,那你吃啥啊?”
“你哥我刚才回来的路上已经吃了一个了,现在再吃一个馒头就够了。”
方显取出一个白馒头笑着说道。
他并不是故意不给自己也拿一个夹肉馍的。
实在是这个老板是个非常小心眼的人,如果再多偷他一个夹肉馍,他肯定会叫上好多人连着找他好几天。
那到时候再出去找吃的就很难了。
小时候的方显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机智,他在偷食物的时候会提前观察,并且做好计划。
甚至他还绝对不会短时间内在一家店里偷三次食物,避免彻底把人家惹怒。
靠着这股聪明劲,方显就这么将自己和方琳青养到了现在。
他是个孤儿,从有记忆开始就和野狗抢吃的,这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像他这样的乞丐虽然不多,但是却也并不是根本没有。
遇到方琳青的时间是在5年前。
那时这个小姑娘还只是个没什么记忆的小孩儿,被遗弃在了和这个巷子很相似的小巷子里。
本来方显是不想要管这个小孩儿的,毕竟他自己活的就跟一条野狗一样,只能靠着翻垃圾和偷吃的活着,别问为什么不乞讨,因为没有人给他施舍过钱财或者是食物。
尝试乞讨后最终方显得到的只有差点饿死。
也别问为什么方显不找个工作去做,没有人愿意给一个小孩儿工作。
一个小孩儿能做什么工作?就算有些工作他能做,那效率会高吗?
所以也没有人愿意给方显提供工作。
在这个冷酷的社会里,方显想要活下去只能靠偷食物和钱。
这种情况下,他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再多一个累赘他还能活下去吗?
方显不敢冒这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