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薯这东西还真是浑身是宝,庄头之前便根据您的吩咐将新鲜的叶子摘下来晾干,如今切碎了也能煮出菜糜,不过结出果子怕是还要等上几月。”
“不急,之前不是收了那么多熏制兔肉,完全能等到新的兔肉送来。”
年前沈月让高仲找了商队去边疆重金收购兔皮,顺带着用极低的价格带着将扒了皮的兔子收了熏制成兔肉干,
鞑子尝了第一批甜头,后面便疯狂地养殖兔子,沈月故意将风声传到其他部落,一时间草原部落纷纷跟着豢养兔子,待出栏后主动找到商队压低价格出售,几波下来,兔皮带熏制好的兔肉价格成功被压到两百文,
“原来公子早就算计好了,”
高仲捻着胡须,摇着扇子道:“菜糜中加些肉干,对灾民来说绝对算大餐,不过公子为何不直接让庄头圈养兔子,还要废那么多功夫去收?如您所说兔子繁殖力惊人,只要养上个十只八只作为种兔,足够百姓挺过灾年,”
“啧,高先生一看就是没真正做过活计。”
沈月抽过一张干净宣纸铺在小桌案上,用笔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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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一母两只兔子成年后一个月可以生一窝,一窝正常在八到十只,小兔子三个月后,又能再继续生,最多半年,兔子最少可以从两只增加至数百只,”
“嘶!”高仲倒吸一口凉气,咂嘴:“这么多肉!”
沈月瞥了眼高仲唇角的晶莹,放下笔:“那先生可有考虑过这么多兔子需要多少草料才能喂活?人都没有野菜吃,何来的草料喂兔子。”
“再有.......兔子善于打洞饿极了会将草根一同吃掉,若是大量圈养兔子,一旦跑掉,对庄里的秧苗将是灭顶之灾。”
沈月唇角微勾,敲击着桌案,杏眸划过一抹冷意:“高先生想想,若是有大量的兔子同时出现在草原会怎么样?同牛羊马匹抢夺食物,再没有吃食时候,会将地下挖空,草根吃掉,没了草根,这片土地来年还能长出青草来吗?”
“届时牛羊马匹无食物,部落便只能朝着有食物的地方迁移,地就那么多,争夺定会发生冲突内乱。”
伸了个懒腰,她换了个姿势学着高仲的模样歪在车厢上,惋惜道:“可惜此举见效极慢,最少也得两三年才能看到成效。”
“........”
高仲目瞪口呆地望着沈月,托了托下巴,嗫嚅半晌才幽幽拱手:“古人诚不欺我,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别人最多是抢碗中饭食,
沈月这是不仅哄了部落的草料替大景喂兔子,还暗搓搓准备把部落吃饭的碗砸了啊!
毒!真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