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文公十三年,即公元前六一四年,鲁国从正月到七月都没有下雨。
七月,太庙的屋顶损坏,《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示下臣的不恭敬。
太庙,在礼法制度下,某种意义上是比国君还要重要的,连太庙都不修缮了,让它出现损坏,那么会如何对待国君呢?
冬季,鲁文公到晋国去朝见晋灵公,这是为了重修两国过去的友好。
卫成公与鲁文公在沓地(卫地)会见,请求与晋国讲和,文公答应了。
十二月,鲁文公与晋灵公结盟。
当鲁文公从晋国返回鲁国的时候,郑穆公在棐地与鲁文公会见,也请求与晋国讲和,文公同样答应了。
郑穆公在棐地宴请鲁文公,郑国执政大臣子家赋《鸿雁》。
“鸿雁于飞,萧萧其羽。之子于征,劬(qú)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鸿雁》出自《诗经·小雅·鸿雁之什》,是一首悲苦哀怨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