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控制着香料贸易的蒲家,从中得到的财富那就更是无以计数了。
那么蒲师文只拿几十万贯就想买命,这不是打发叫花子么?
等他意识到燕王没那么好糊弄,又急忙补救,“殿下,殿下,罪民说错了,不是五十万贯,是所有,蒲家所有的财产!所有财产都献给殿下,只求留我一条狗命,无论要我做什么都行,从此我就是殿下的奴仆,是殿下脚边的一条狗,我能为殿下招揽海商,并且替殿下操持香药贸易,罪民活着比死了更有用,杀了我只能脏了殿下的手,留着我却能帮殿下赚来源源不断的钱财……”
“呵……那我留着你爹不是更好么?”赵孟启不以为然。
蒲师文连忙分辩,“不好不好,我爹那人桀骜不驯,奸诈贪婪,早就暗藏悖逆不臣之心,所以才有谋害殿下的妄举,他把钱看得比命还重,哪会真心效劳于殿下,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甘心为殿下所用,可他都老了,还能做几年事,还是留下罪民吧,……”
啧啧,这蒲家都是些什么奇葩啊,没人性无廉耻,比豺狼禽兽还不如。
赵孟启十分腻歪,不过这蒲家在蕃商中影响力太大,处置前得先做好安排,以免其他蕃商产生误解和恐惧,不敢再来贸易。
这蒲师文既然这么惜命,倒也还有些利用价值,就让他多活几天。
心里盘算好后,赵孟启脸上却不置可否,也不再搭理蒲师文的哀求,自顾自绕过他走到俘获的马匹前。
其中一匹全身黑得发亮,就像磁铁一般将赵孟启的目光牢牢吸住。
好漂亮的骏马!
马头精致轻俊,短小的耳朵不停动来动去,显得很是机敏,特别大且突起的眼睛中神光浮现,深遂且灵动,脖颈优美纤长,肩膀强壮腰背短直,轻盈的尾巴高高翘起,四肢细长端正却力量感十足。
赵孟启不由自主的走近,发现马的肩部与自己肩膀差不多高,也就是一米六的样子,这绝对是他亲眼见过最高的一匹马了。
瞬间,一种莫名的占有欲就从心间涌出,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
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马儿长直略凹的脸庞,“小美人,以后跟着我混怎么样?”
马儿没有躲避他的抚摸,反而还乖巧的蹭了蹭,又伸出舌头舔着他的手心。
“你这意思就是答应啰?”赵孟启笑得很开怀,“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嗯……黎明前最是黑暗,一如你的黑,夜尽天明…就叫你尽夜如何?”
马儿抽了抽鼻子,打了一声响鼻,可惜吃了不会说话的亏,只能‘被’欣然接受这个破名字。
赵孟启心情变得十分美丽起来,又看了看其它二十几匹马,大多和尽夜的样子相似,只是没这么高大神骏。
“这些,都是大食马?”
见燕王心情愉悦,蒲师文顿时以为有了生机,连忙解释,“大部分都是大食马,有些是天竺马,那匹尽…尽夜是去年才运来的,花了六千贯才买下来的,其它也要一两千贯,蒲家还有三百多匹,殿下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