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2章 战后波澜(廿六)侯爷请留步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449 字 17天前

有明一朝的五拜三叩,《会典》中有明确说明:“稽首顿首五拜,乃臣下见君上之礼。先拜手稽首四拜,后一拜叩头成礼。”就是说先拱手,作揖,下拜,前四拜使用稽首拜,最后一拜为叩首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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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朱翊钧面色肃然地接受蒙古二部再次表明臣服的上表,而后命陈矩宣召给赏。以顺义王、忠顺夫人为首的土默特各部首领获赏颇丰,伊勒都齐等鄂尔多斯部由于此前博硕克图的叛逆之举而获赏不如土默特,但也得到了一些财物,以及今年边贸额度的提高等。

不过,这次封赏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件事则是在于对额尔德木图的封赏。朱翊钧以大明皇帝的身份明确册封其为顺义王世子,同时还任命了一个极有大明范的职务:和林总兵官。与此同时,又命他在外喀尔喀境内“择机建立卫所,报兵部题奏”。

前者只是“补个手续”,因为大明这边称呼他为顺义王世子已经有点时间了,只是没有正式册封,这次算是走完了全部程序,今后他作为把汉那吉的继承人便彻底合法化了。

后者则是开了个先河:俺答封贡的时候其实早就说好了,土默特也即“大明金国”的内部事务由顺义王独断,大明朝廷这边是不插手的。然而这一次显然是大明打破了这一规矩,直接插手其内部权力分配。

然而,在这个事情上其实存在法理问题,那就是外喀尔喀部领地到底是不是属于“大明金国”。如果它属于大明金国,大明朝廷直接干涉其行政权、军事权等权力,当然与理不符,可如果它不属于大明金国呢?

灭元之战是大明发起的,攻下和守住外喀尔喀部的仗则是麻贵和把汉那吉联手打的,其中麻贵为实际主将。既然如此,倘若不论及外喀尔喀部原是蒙古人控制的蒙古地盘这个历史客观事实,那么这一地区显然就是单纯的大明战利品。

战利品如何分配,当然是由大明决定,而现在大明的决定相当于说我不直接控制,我把它交给你们蒙古人,但我要保留此地归属大明这个名义。

这个做法其实远远超出把汉那吉的预料之外,但把汉那吉并没有太纠结名义问题,反而觉得这样做对自己的计划颇有好处。

首先就是自己可以通过大明皇帝的圣旨将外喀尔喀部领地合理合法的拿下,从此拥有统治正统性;其次则是不必担心内部分配争议——有不服的自己去找皇帝申述嘛,本王只是遵旨行事呀;再次则是无论名义如何,长子额尔德木图都会从此拥有他自己的部众,而不是只靠父王从西哨本部给他支持,这对于今后他对蒙古的统治必有好处。

当然,把汉那吉虽然不那么重视名义,但并不是说他对名义的作用有所轻视,毕竟蒙古的黄金家族之所以始终能掌握绝大部分权力,靠的就是名义的作用。

因此,把汉那吉也意识到,大明对于外喀尔喀部领地的这套新制度是有挖坑的。总兵这个官职从来都是大明制度下的产物,而大明的总兵并不具备地方行政权,他名义上与巡抚、镇守太监对等,其实最终说了算的从来都是巡抚,更别提有时候还有总督。

现在大明给外喀尔喀部领地设置了和林总兵,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加设巡抚、加派镇守太监呢?到了那个时候,外喀尔喀部到底谁说了算,把汉那吉这个顺义王可就不敢保证了。

然而此时大明军威极盛,土默特的经济又早已完全绑定大明,让把汉那吉因为将来的不可预计而对大明皇帝说不,显然不可能。把汉那吉只能寄希望于大明觉得自己直接掌管外喀尔喀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于是便将如今这样的设置长期沿用。惟其如此,外喀尔喀部才算得上是自己此战真正的收获。

无论如何,把汉那吉还是一本正经地接下了皇帝的诏书,带领伊勒都齐等人鱼贯退下。接下来,司礼监宣布了对今日参加郊迎及祭太庙大典的各军之赏赐。

这个赏赐简单的说就是发钱,而且其实发得也不多,基本上就是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八两、十两这几个档次,其中绝大部分是一两。不过因为发赏之前先申明过,今日之赏赐与兵部之后的按例赏赐不冲突,因此与会各军相当满意,纷纷欢呼“吾皇万岁”。

看来,钱的确是个好东西。

再之后表示赐宴,不过大军肯定不能参加,得先安置下来。只有各级文武官员才能参加大宴。

宫中举行大筵宴礼的流程是有严格制度的,比如今日便是尚宝司设御座于奉王殿,锦衣卫设黄麾于殿外的东西两面,金吾等卫设护卫官二十四人于殿的东西分立。

在殿内教坊司设九奏乐歌,其中设大乐于殿外,将三舞杂队排立在殿下。光禄寺设酒亭于御座下的西面,膳亭设在御座下的东面,珍馐醯醢亭摆在酒膳亭的东西两面。

设御筵于御座的东西,设皇太子座于御座的东面(即便空设),面向西,诸王的座位以次往南排列,东西相向(即便空设,但也未必非要设)。文武群臣四品以上者座位设在殿内,五品以下者设座位于东西廊下,司壶、尚酒、尚食等在旁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