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7章 出发

谍海王牌 岩隐士 1051 字 3个月前

大约在崔俊林离开后一个小时左右,那个小分头,和一个小鬼子特务,也从小仓库里走了出来。后面自然又是跟上了安全局的跟踪高手,这些高手此时人手不少,所以基本全都打着提前量,而且跟的也比较远。那小分头和一个特务出来后,虽然穿过了一个酒店的大堂,做了反跟踪的手段,可依旧没有摆脱安全局的跟踪之人。

小分后和小鬼子特务始终没有坐车的意思,一直在走路,如此看的话,可能是就在附近住。事实上却确实如此,他们在街面上走了大约二十来分钟,然后进入了一座客栈便没再出来。别看他们走了这么长时间,可他们从仓库出来左转又绕的,速度没多快,还做了反跟踪的动作,这才用了如此多的时间。

实际上呢,单以路程来算,小鬼子来的这个客栈,你不估计绕圈的话,从仓库到这里正常速度,用不了七、八分钟就可以到了。不过这并不奇怪,他们押运的东西比较危险,所以住的地方肯定不能距离仓库太远。

知道了地方那就好办,细细的观察之下,甚至还派了一个面嫩的兄弟进去,跟店家以预订房间的名义,试探了一下那些房间是空的。如此,基本对这一行小鬼子特务的具体房间也有个大致的确认,便立刻上报了给了范克勤。

范克勤细细的看了看,然后又拿过地图研究了一下。发现那个小仓库,可能想要无声无息的潜入并且干掉里面的所有人,有些麻烦。但那个客栈里住的人,若是不叫人发现,悄咪咪的干掉他们,还真是不能算太难。

另外,他们如此的居住,距离等等因素。范克勤判断,这些人肯定是换班的看守的。虽然他们肯定是运来上海后,没多久就要继续赶路,但一样要轮班看守。总不能可着一批人就在仓库呆起来没完吧。

不过在判断出这一点后,范克勤也觉得对自己的行动没什么影响。无论你怎么换岗,你无非也就是仓库和客栈这两个地方而已。此时也知道了人数,自己早有准备的话,能不能只用一个地方,就把其余人也全都干掉呢。

就是说,范克勤在考虑,是否自己可以先把仓库的人全都弄死,然后等着就好,对方换班,肯定是客栈的人现出来,去仓库把人换回来。所以自己等在仓库,对方的来了后,自己提前埋伏,过来换班直接弄死。

不过他仔细的考虑一下,觉得应该是不行。单纯的弄死,不计后果的话,范克勤感觉其实真的不难。可对方人不算少啊,你要是匕首之类的,一个一个无声弄死,好不叫他们没有发现,这个可能性虽然有。但自己不能真当做如此顺利来做准备。肯定要以更困难一些做准备才行。要不然,到时真发生了什么意外,反而又是个大麻烦。

最后范克勤做了一套备用计划,那就是客栈哪里,可以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自己在执行的途中,对方大喊大叫的,或者是名枪示警了。那也没法追求无声无息的弄死他们了,如此,自己也开始动枪。争取最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全都打死。

可这些人的死,枪声也有,肯定会引来汪伪或者是小鬼子的注意力。不过他们就算是来了客栈,一时半会,也不可能找到那个仓库。毕竟这些人也一样是遵守保密原则的,是以汪伪和小鬼子派人侦查,想要找到仓库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行的。

但自己在对客栈发动攻击之前,范克勤感觉还是要先把仓库的人拿下。因为仓库是关键,特殊弹种就在仓库呢。而且还要无声无息的拿下仓库的所有人才行。如此,仓库只要一拿下。车子就可以进来直接开始搬运那些箱子了。

总之,这个计划总结下来,先攻仓库,后攻客栈。这两个地方最好是全部无声无息的拿下。最不济,也要仓库无声无息的拿下,客栈的人可以用枪强杀。

脑海中整理好了计策,范克勤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童大小姐,比较忙,这两天都要晚回去一些。毕竟新的一批货已经来了。这个倒是不假,所以童大小姐表示知道了,然后自己玩孩子解闷去了。

挂断了电话,立刻找来白丰台,让他帮自己准备东西。然后范克勤自己出门,领着东阳德和乐曦晨,出门吃了个晚饭。让他们在某某地方等着自己,便回到了公司。

大约是到了晚上将近七点五十左右,范克勤走进了里屋,换了一声衣服。同样是西装,只不过是白丰台准备的新衣服。皮鞋,袜子,腰带这些小玩意也一样不落的全都换了新的。

然后范克勤拿过一个皮包,打开看了看,只见里面枪支,弹匣,匕首,小油壶,三角面巾,折叠在里面的帆布兜子……总之林林总总的小玩意,也都全活了。便提着皮包下了楼。

那说范克勤今天就要动手?不能说肯定动手,范克勤是可能动手。因为他想要去往实地先看一看,如果合适动手的话,那就今天动手。如果不合适,也当实地侦查了,那明天继续找机会动手。

除了公司,范克勤拎着皮包溜溜达达的,走过了三个街口。拐了个弯,在一家舞厅附近的街边上,找到了停在这里的车子。车上东阳德和乐曦晨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范克勤拉开后座坐了上去,把皮包往旁边一方,道:“走吧,先去仓库一条街。距离目标仓库,两个路口处停下。”

“明白。”开车的乐曦晨答了一声,启动车子,开始往前开去。这个地方是个舞厅,晚上夜生活的一些人不少。所以这里车流量晚上一样不算小,他们这辆车也就相当不起眼了。

距离仓库一条街还是有一段路程的,开车匀速,差不多用了将近二十分钟,他们来到了目的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