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部分股份已经变更在儿媳妇苏畅的名下,打找出原始文件,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属于丁马家族,也就是说,不管这个股份挂在谁的名下,股份实际拥有者,依然是丁马家族。
还有一点就是,就算是现在依然挂在儿媳妇苏畅的名下,但现在苏畅已经死了,所以,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同样要重新归回在雷的名下。
而现在自己辞去了家族的董事长,他相信只要自己说话,要下这百分之十的股份,还是很有希望——毕竟自己把董事长的位置都让了出来,现在离开美国,到南国,掌管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并不过分。
最关键的是,合资公司大股东之一的洛克家族,与自己的关系一直不错。
而南国的合资石油公司股份分配比例为:
洛克家族百分之四十,李哲百分之四十,珍妮百分之十,雷百分之十。
虽然李哲也是大股东之一,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但是,如果能说服洛克家族与自己联手,那在这家合资公司里面,两家所占的股份就是百分之五十了,绝对的大股东,而珍妮是代表默米家族的那百分之十,作为大家庭之一的默米家庭,与自己的关系也不错……
这样算下来,几大股东,只有李哲一个华夏人,嘿嘿,一旦自己入手,马丁内相信,用不上几年,把李哲从合资的石油公司里面挤出去,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儿。
只要把李哲挤出合资的石油公司,也算是出了自己的一口恶气。当然了,这不过是自己去南国的第一步,以自己在商界混了大半辈子的经验,马丁内相信,掌控莱文这个女人,还是很有把握的。
这样一来,虽然自己被家族赶下了董事长的位置,在南国重新开拓自己的商业王国,不是不可能的。而且之前,自己在家族任董事长的时候,与南国的政要,上上下下的关系非常的不错,虽然现在自己不是董事长了,但毕竟还是丁马家族的人,加上以前的人脉……说不准,比在米国还混得开呢,那对自己来说,岂不是因祸得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