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勇一个劲儿的唉声叹气:“哎!我也知道我应该肩负起振兴家族的重任,可我就是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那根本不是我相要的生活。”
“你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林昭指了指公交车站正在等车的乘客,恨铁不成钢的道:“你知道吗?你不屑一顾的,却是无数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生活。
如果你不是生在了崔家,而是出生在贫困的家庭。
你也会和大多数人一样,每天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为了房租水电而烦恼,为了省钱不得不去挤人满为患的公交车……
小主,
你的清高,你的不屑,你的不以为然,你所接受的精英式教育……
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你生在崔家的这个基础上。
若是没有崔家,没有唾手可得的财富。
你和这些为了生活,不得不劳碌奔波,只想努力活着的普通人,又有什么区别?”
林昭的话说的很重,让崔勇沉默了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林昭没有安慰他,也没有搭理他。
直接给舅爷打去了电话,告诉他晚上他们不回去了。
他知道,崔勇需要时间,去消化他说的那番话。
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从小在蜜罐里泡大的,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
这番话,他也是有感而发。
若不是诡之书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恐怕现在还欠着高额的债务,每天在狂轰滥炸的催收电话中而惶惶不可终日呢。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个社会,已经用身份财富和地位作为标杆,把人给分成了三六九等。
所以,崔勇对于继承家业的抗拒。
在他看来,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走吧。”
给舅爷打完电话,林昭冲着还在怔怔发呆的崔勇招呼了一声,就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曼哈顿酒吧。
在他记忆里,曼哈顿是南黎市开的最早,也是最大的酒吧,生意相当的火爆。
他以前根本没有去酒吧玩的条件。
路过曼哈顿无数次,却从未进去过。
这次,也是他第一次进来。
不得不说,作为全市最大的酒吧,不管是装修档次还是生意火爆程度,都远胜皇朝酒吧。
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如同群魔乱舞般肆意挥洒汗水的红男绿女,让林昭感觉很是不适应。
他更加